湖北省《关于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云计算、大数据是信息技术服务模式和应用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新一轮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的战略重点。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对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水平、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形成新产业和新消费热点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全球产业格局和价值体系发生重构,各国政府纷纷加紧布局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经济增长的制高点。
我国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连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文件,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云计算创新发展试点示范等工作,引领全国形成云计算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发展区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推动湖北省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等战略加快实施的重要突破口。我省汽车及零配件制造、钢铁、石化、电子制造、纺织服务等优势产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的建设正处于攻坚阶段,迫切需要发挥云计算、大数据在促进传统产业跨越式发展,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增强民生服务能力中的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步伐,夯实“互联网+”行动实施基础,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我省编制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发布后,省经信委即安排研究起草贯彻落实该《意见》的配套文件。2015年4月中旬开始进行云计算发展情况基础调查和信息搜集,共收到武汉、襄阳、宜昌3个市经信委和48个企业、园区的汇报材料。4月下旬,对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和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共同发布的《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14〕3054号),确定了调研重点。5月上旬,湖北省经信委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研究人员共同赴6家云计算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并在武汉召开云计算调研座谈会,邀请了25家云计算领域相关企业参加座谈。5月底,完成《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计算创新发展的意见》初稿,楚天云平台、重点领域4大数据库、行业10朵云等为初稿重点内容。6月,《意见》开始征求有关市经信委、有关企业、有关专家意见,共收到4个市经信委、7名行业专家、35家企业的反馈意见,根据这些意见进行了修改。
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由于云计算和大数据作为联系紧密的信息产业新兴领域,并没有清晰的界限和范围,云计算既包含底层服务设施,也包括上层服务,大数据很多服务也是通过云计算模式来提供,在我省智慧湖北建设中,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等众多应用都是既包括云计算平台,也包括大数据服务,既应用云计算模式,也利用大数据理念,因此,《意见》研究方向适时进行调整,将云计算和大数据纳入统一的指导框架之中。2015年11月召开专家咨询会对《意见》修改稿进行讨论,根据专家意见,《意见》行文结构再次进行了较大调整,相关内容重新归纳和修改。2016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将《意见》转省23个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充分吸纳意见修改后,于2016年9月由省政府审定发布。
湖北省经信委研究起草的《关于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与省发改委、省经信委两委共同研究起草的《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紧密衔接和配合,都是为指导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而出台的不同类型文件,只是侧重点各有不同。《意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为主,侧重于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形成新产业和新消费热点,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壮大产业规模;《行动计划》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为主,结合我省实际,推进6项重点行动,实施12大重点工程,侧重于协调推动大数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经济,营造普惠全民的数据应用环境。
三、主要内容
《意见》的主要内容分为树立产业发展目标、突破产业发展重点、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加强产业发展保障等四个层次,共计8条意见,27项政策措施。
(一)瞄准产业发展态势,制定产业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将是我国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创新的关键时期,也是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我省应把握战略机遇,制定云计算创新发展和信息产业新业态加速培育的目标,为此,制定一条意见:加快产业创新发展。
1.加快产业创新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创新活跃、服务全面、应用深入、安全保障有力、基础设施完善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具体目标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形成良好发展态势,培育10家龙头企业,集聚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建设3-4个省级云计算产业示范园区,全省范围内形成2-3处云计算数据中心集聚地;二是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在制造、农业、金融、医疗、物流等领域建成一批示范应用项目,培育一批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的新兴业态。
(二)聚焦产业发展重点难点,突破产业核心领域
当前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云服务业态不够繁荣、大数据应用程度不够深入等,针对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3条意见,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云计算服务新业态、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
1.针对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问题,提出“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从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一是创新自主技术研发路径,探索开源技术与自主技术协同创新为路径,支持企业及相关机构参与国家及国际标准制定,完善技术转化和应用机制;二是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我省企业与省内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引导建立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联盟,组织企业交流合作与培训学习,支持联合承担重要项目;三是支持重点技术研发项目,支持云计算共性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鼓励申报国家战略型新型产业、技术创新示范的重大专项。
2.针对云服务业态不够繁荣的问题,提出“培育云计算服务新业态”,从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一是推动公有云服务创新发展,鼓励云服务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支持软件企业加快业务转型,支持企业依托现有公有云平台,大力发展大数据处理和分析服务;二是促进重点行业云服务发展,面向制造业、农业、医疗、交通、教育、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高质量的行业云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行业云服务,依托行业云平台推动行业数据的集聚、整合、共享和应用;三是创新特色领域服务业态,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与物联网、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相关技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加快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
3.针对大数据应用程度不够深入的问题,提出“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从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一是推动电子政务大数据应用,依托“楚天云”平台和国家政务网络设施,推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和交通、医疗、环保、就业、能源、金融、电信、国土、公安等重要领域数据融合,打造"新闻+政务+服务"移动网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建立;二是挖掘公共服务大数据潜力,以应用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重点,在医疗、文化、教育、交通等民生服务领域,以及公共安全、自然灾害预警、环境监测保护、突发事件处置等社会管理领域开展大数据采集、监测和应用;三是拓展生产流通领域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在金融服务、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物流运输、电子商务、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创新。
(三)夯实产业支撑环节,完善产业发展体系
健全的信息产业链条和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是支撑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方面。硬件、软件、行业解决方案、安全产业和服务外包等相关产业环节的发展能够为云计算大数据发展提供基础技术产品支撑,推动云计算大数据规模化发展和集聚化发展,数据中心、大数据交易所、大数据分析处理中心等设施能够为云计算大数据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为夯实产业支撑、完善产业体系,制定2条意见,即健全完善产业链条、统筹优化基础设施。
1.为加强信息产业基础支撑,提出“健全完善产业链条”,从六方面进行政策设计。一是推进硬件产品创新,积极引进电子信息制造业龙头企业,发展新架构服务器、海量存储设备、新一代网络设备、机房配套设备等数据中心相关设备;二是夯实软件产业基础,以光谷软件园、武汉软件新城等园区为重点,支持各市州发展工业应用软件、信息技术服务、地理信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优势软件;三是发展重点行业解决方案,引进国内外云计算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发挥本地系统集成企业在传统软件领域优势;四是强化信息安全产业支撑,加强网络与边界安全、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数据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支撑工具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建设中部国家信息安全软件基地;五是推进服务外包和呼叫中心发展,支持武汉市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鼓励支持襄阳、宜昌等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六是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武汉、宜昌和襄阳依托东湖高新区、武汉光谷、花山软件新城、“襄阳云谷”和宜昌高新区等主要产业载体,打造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园。
2.为加强产业基础设施支撑,提出“统筹优化基础设施”,从四方面进行政策设计。一是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建设,以武汉、襄阳、宜昌等具备水电资源和带宽优势地区作为我省数据中心集聚地,推动通信运营商、云服务企业和用户的大型数据中心集聚;二是加强数据中心绿色节能管理,推进我省现有数据中心节能技术改造,加强数据中心能耗监测和管理;三是成立大数据交易所,依托现有大数据交易平台,探索建立省级大数据交易所,促进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和流通应用;四是建设大数据分析处理中心,实施湖北大数据分析处理中心专项工程,集聚高端人才和科研资源,提供数据分析处理服务。
(四)从安全和政策出发,加强产业发展保障
信息安全和产业政策是保障和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制定2条意见,即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产业政策保障。
1.为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提出“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从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一是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我省信息安全管理、防护等制度规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监控体系、信任体系和应急体系;二是加强要害信息设施安全防护,稳步推进电子政务、重要信息系统软硬件装备的国产化安全可靠替代,建立网络基础应用平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工控系统的保障体系;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建立信息资源开放责任和权力清单机制,明确政府部门数据开放目录,以“楚天云”为基础,建设面向公众开放的湖北省政府数据公开平台。
2.为加强政策体系保障,提出“完善产业政策保障”,从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一是拓宽产业资金渠道,支持重点应用示范项目,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从引导基金、社会资本、加强担保等方面优化产业资金金融环境;二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创新、创业和领军人才引进办法,从办公资金支持、落户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台人才扶持政策;三是构建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云计算大数据领域“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发展,从资金、人才、咨询、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创新创业者支持。
(余晶 张彬兵 丁淑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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