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指南
备案证明示例
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上可以找到内蒙古自治区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指南,包括办理地点、准备资料的要求及详细流程。
目前已经有多地区在政务网上建立了备案入口,下面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办理流程,供参考,详见官网。
受理条件
已运营(运行)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尚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
设定依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17〕43号)第十五条规定:已运营(运行)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5号内蒙古公安厅2号办公区1号楼1314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可乘坐5路,19路,20路,32路,58路,59路,62路,73路,95路,K4路,K5路,一环1号线,一环2号线公交车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2楼或13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公交路线:乘坐3路、18路、60路、102路公交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向南步行246米即到或乘坐50路公交车在银河南街站下车向北步行约450米即到或乘坐75路、100路、101路、109路、K6路公交在呼市公安局站下车向东步行或骑行1.5公里即到。
详见备案指南官网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