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委托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同城中心总集成项目
四、招标编号:TC150195H
五、招标内容:
序号 |
主要内容 |
整体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一 |
进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两地三中心”灾难备份与恢复的咨询及设计 |
合同签订后不少于20个月,以完成项目总集成实施及切换演练为准。 |
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
二 |
提供集成服务 |
||
三 |
进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两地三中心”灾备应急及灾难恢复方案总体设计,实现应用系统的灾备切换演练 |
备注:1)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上全部服务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包含“两地三中心”软硬件产品的采购。
六、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为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7月29日
八、接收投标及投标截止日期:
接收投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
九、开标日期: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联系人: 魏志平、丁敏
联系电话:010-62108094、62108154
传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0000服务管理体系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证书或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灾难恢复服务类)证书或国家安全可靠计算机系统集成重点企业证书。
6、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l 时间: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l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2室。
l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定)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保密承诺函原件(按格式提供)
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十二、公告期限为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5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507/t20150729_5631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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