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017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预算控制单价(元) |
1 |
一体化采集工作站 |
16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门技术规格要求 |
152000元/套 |
2 |
软件 |
1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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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掌纹采集仪 |
1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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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NA条码采集 |
1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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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脸数字化采集系统 |
1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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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码电子笔记采集系统 |
1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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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机信息采集仪 |
1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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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足迹采集系统 |
1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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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集室配套设备 |
16套 |
注:以上16套设备,其中民权县公安局11套,宁陵县公安局5套。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按照省公安厅“豫公明发【2011】83号文件”要求,所有软件、硬件设备要在“河南省打综系统”框架下无缝整合。
3、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4、采购单位联系人:梁晨; 联系电话:13592361896。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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