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着力做好当前金融领域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为中国金融领域最高规格的会议,自1997年以来每5年召开一次,重点研判当时的金融环境和形势,定调下一阶段的金融发展和政策走向。当前市场对金融监管的变化趋势较为关注,回顾历史上的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 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 2002年2月5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第三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 2012年1月6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第四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 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第五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开第六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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