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目录(2024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涉及50个产业类别。《目录(2024年本)》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其中在信息产业类别,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领域,增加了“量子、类脑等新机理计算机系统的研究与制造”;在通信设备领域,增加了“量子通信设备”等。
据了解,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相比2019年,我国到2024年量子信息产业已经取得很大进展,尤其是刚刚过去的2023年,多台采用超导、光量子、离子阱等不同技术路线的量子计算机(原型机)问世,在全球范围内位居第一梯队。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2023年12月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次委务会通过 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公布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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