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推积分落户政策 居住证制度年内出台
上半年全市常住人口2168.9万 增速增量“双降”将制定城六区人口调控政策
此外 发挥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方案年内出台
法制晚报讯 今年上半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2168.9万人,增长1.6%,同比回落0.5个百分点,新增常住人口17.3万人,同比减少5.5万人。实现增速和增量双降。下半年,本市将研究制定城六区人口调控的政策和制度,出台居住证制度,稳妥推进积分落户政策。此外,汽车尾气排放、餐饮油烟等发挥性有机物的排污费征收方案年内出台。
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市发改委主任卢彦作《关于北京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万亿元,增长7%。本市经济运行平稳,效益质量持续向好。
针对社会关注的人口调控问题,卢彦介绍,本市人口规模调控取得进展,实现增速和增量双降。上半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2168.9万人,增长1.6%,同比回落0.5个百分点,新增常住人口17.3万人,同比减少5.5万人。
不过,卢彦坦言,本市人口规模调控和布局调整面临双重压力。卢彦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力争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其中城6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0年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上半年全市人口调控工作与纲要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功能疏解对人口疏解的带动作用还有待提升,在布局调快控上还需加大力度,在拆违打非、群租房、地下空间和城乡结合部治理等方面还是坚持不懈地推进。
在谈到完成全年计划的主要措施时,卢彦提到,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把调整疏解与人口总量和布局优化有机衔接起来,落实年度人口规模调控工作要点33条措施。强化区县和部门双调控机制,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完成年度控制目标。同时,研究制定城六区人口调控的政策和制度,努力早见成效。出台居住证制度,稳妥推进积分落户政策。
记者注意到,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中也明确提出,将出台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这项工作的完成时限锁定在今年12月底。常务副市长李士祥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是主要责任单位。
人民网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贾玥) 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记者梳理发现,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
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对于改革目标,国版意见设定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大多数省份都在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对此做出重申。
距离实现这一目标还剩下5年左右时间。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此外,安徽等省还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实现目标,多设定为50%以上。其中,江苏省的目标最高: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二者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群体身上,后者更能体现真实的城镇化水平。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
在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目前仅有河北、青海等地明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分别为45%和50%以上,符合2014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所提出的要求。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不少省份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更宽松
在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国版意见提出实行差异化的迁移政策,针对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个类别做出不同要求。
对照来看,不少省份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规定宽松。
对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版意见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3年和5年,安徽省缩短到“不得超过1年”和“不得超过3年”。河南、黑龙江、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的年限。
国版意见要求“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但贵州省规定,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同样全面放开。
此外,国版意见提出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城镇落户率,吉林省进一步明确,这四类人群在全省各类城镇落户“不受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等限制”。
对于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国务院提出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在上述20个省区中,约有12地在实施意见中对此明确提及,特别是对省会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做出要求。
例如,云南省规定,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并推行积分制落户办法;河南省规定,省会城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福建省规定,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居住证制度成为“平权”载体
在国版意见发布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被外界解读为“里程碑式的进步”。而在“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学者更关心的是户口一元化后的平权问题,。盘古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为弥合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间的权益差距,国版意见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建立居住证制度。意见指出,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上述20个省区普遍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但从已颁布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地区情况看,申办门槛、附加条件和可享受权益并不相同。
记者注意到,一些地区还明确了随迁子女有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广西、四川、山西、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贵州等地规定,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新疆自治区的条件更为细致: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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