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1 09:50:26
来 源
法制晚报
综合
关于优衣库不雅视频事件,警方通报:试衣间不雅视频拍于4月份,警方带走包括男女主角等5人进行调查。调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究竟是谁发布的这段不雅视频,二是这起事件究竟是不是商家的炒作行为。

警方通报:试衣间不雅视频拍于4月份 传给朋友时流出

“平安北京”通报

【@平安北京通报“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调查情况】经查,该淫秽视频中的两名当事人于4月中旬在该试衣间内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视频,后该视频在传递给微信朋友时流出并被上传至互联网。警方将孙某某等人控制,孙某某因将淫秽视频上传新浪微博被刑事拘留,3人因传播淫秽信息被行政拘留。

早前报道:

三里屯优衣库不雅视频事件虽然过去了几天,但一直持续发酵。据悉,警方已在7月15日晚带走包括男女主角等5人进行调查。调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究竟是谁发布的这段不雅视频,二是这起事件究竟是不是商家的炒作行为。

截至今天上午,就《法制晚报》了解到的情况,警方对男女主角只是了解情况,除他俩外被抓的不止3人。同时,视频女主角确系某高校在校学生,男主角已工作。

上午,截至记者发稿,优衣库官方暂无回应。

涉优衣库视频 不止5人被带走

7月14日晚,一段发生在三里屯优衣库的试衣间内的不雅视频引爆网络,微博微信瞬间被刷屏。视频中男女还有对话,时长达1分钟。7月15日中午,北京警方通过官微发布称,平安北京陆续收到网友举报,称网上流传“试衣间不雅视频”。朝阳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介入调查。

随后,国家网信办约谈了新浪、腾讯负责人,表示“试衣间不雅视频”在网上“病毒式”传播,突破“七条底线”,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今天上午,就《法制晚报》了解到的情况,警方对男女主角只是了解情况,另外3人才是被抓。他们涉嫌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且被抓的不止这三个人。同时,视频女主角确系某高校在校学生,男主角已工作。

警方资深人士解析办案流程

刑侦专家、北京警察学院原院长左芷津向记者介绍了警方就此类网络事件的办案流程。首先,介入调查。可以在收到群众举报后受理介入,也可以主动介入。“就优衣库事件而言,就是收到了网友的举报。一般类似大规模的公共事件,警方发现犯罪事实也会主动介入调查。”左芷津说,接下来就是立案。相关部门会确定视频流出的来源,对视频进行证据提取、专业化的鉴定。“是否是淫秽视频有一个具体标准,根据情节、裸露程度,全裸、裸露上半身还是下半身以及身体器官的暴露程度的不同而定。”然后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按照法律程序作出相应处理。

警方调查的重点确实会围绕视频的发布者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警方不会去查找视频中的两人,他们也有配合警方调查取证的义务。而且他们作为事件相关人,有必要配合警方的调查。”

视频显示,男主角手持手机拍摄了该段视频,对于自拍淫秽视频的行为,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自拍只是一种行为,能否入罪,需要看其是否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还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如果行为人只是自拍了淫秽视频,并未传播。其自拍行为不受法律限制。如果行为人自拍了淫秽视频,并且予以传播,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根据其主观上是否有牟利的目的,按《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刑。

如果拍摄者和上传者属于同一人,在量刑上会重一些,但并不会严重到加重处罚的程度。假设在本视频中,男女双方有共同的犯意,构成了共同犯罪,由于男方是拍摄者,属于主犯,在量刑上,相对于女方来说,要重一些。

四问优衣库不雅视频事件

疑问1:视频中两“主角”违法了没?

视频中的两人在试衣间内发生性关系,是否会受到法律惩处?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文波律师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但对于服装店试衣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也存在争议。试衣间属于商家提供给顾客的服务场所,有布帘遮挡,应该是比较私密的。叶文波认为,成年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本身并不违法,现行法律也没有规定男女自愿在公共场所当众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刑法》的行为,因此按照罪刑法定原则,视频内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二人的行为确有不妥。在公共场合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但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疑问2:这家卖场是否可以维权?

今天上午,截至记者发稿时,优衣库官方暂无回应。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如果最终证实该视频不是这家卖场的营销手段,而视频的传播又造成了该卖场品牌评价的降低,那么卖场可以向该视频的网络传播者要求赔偿。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均对名誉权作出了规定。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该卖场可要求该视频的传播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疑问3:拍摄者发布视频是否会被加重处罚?

警方对此事的调查,首先会确定视频流出的来源,并鉴定其是否构成淫秽视频。如果发布者为当事人本人,将会根据《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本人并不知情,由其他网友在网络发布,则会追究最早发布该视频的网友的法律责任。

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视频传播者可能会面临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从五百元以下到三千元以下不等,情节严重的则会涉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叶文波律师表示,视频的发布和传播者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的有关规定,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传播范围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可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经过查证,该视频中的两人就是视频最初的传播者,则他们面临的法律处罚会更加严重。

疑问4:网曝人肉信息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该视频曝出后,网络上也随之出现揭露视频中二人身份信息的帖子。韩骁律师表示,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本信息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可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同时,我国《刑法》将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不恰当的“人肉搜索”行为人应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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