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十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件。江门市恒通无纺布有限公司因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罚没款共计3271.42万元。
4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江门市恒通无纺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原为无纺布生产企业,在当地支持下转产熔喷布,但该企业故意隐瞒产量,并多次向有关部门报告称生产的熔喷布质量不合格。
自2月初以来,该公司通过不签合同、走私账等方式,大量对外销售熔喷布,在生产成本无显著变化情况下,熔喷布价格从每吨2万元涨至每吨55万元。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立案后,移交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5月9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罚没款共计3271.42万元。相关涉嫌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张泳渝
【作者】 张泳渝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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