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集仲裁作为“系统状态”的一部分备份。
您可能需要指定要将群集仲裁还原到的新磁盘。
请参见为群集仲裁磁盘指定新的驱动器盘符。
还原群集仲裁
使群集中的其他节点脱机。
在导航栏上,单击“还原”旁边的箭头。
单击“新建还原作业”。
在“属性”窗格的“设置”下,单击“高级”。
选择“还原群集仲裁”。
在以下情况下,选择“即使其他节点联机和/或磁盘签名不匹配,也强制恢复群集仲裁”:
如果您无法使群集中其他节点脱机。选择此选项后,任何联机节点的群集服务均停止。
如果群集仲裁以前驻留的磁盘已经更改。磁盘可能已经更换成新盘,或者磁盘配置可能已更改,这样,群集仲裁现在驻留在不同的磁盘上。此选项允许群集仲裁所在磁盘的驱动器盘符保持不变,即使配置已更改并且还原介质中包含的磁盘签名与群集仲裁中包含的磁盘签名不匹配也如此。
根据需要为该还原作业选择任何附加选项。
请参见通过设置作业属性还原数据。
还原操作完成时,请使用群集管理器软件对停止群集服务的节点重新启动群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