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框中包含为程序设定选项或设置时所需的控件组。
下表包含有关对话框导航的一些通用规则:
TAB 键在对话框中按预先设置的顺序在各控件间移动焦点。
对于显示助记键(带下划线的字母)的控件,无论它是否有焦点,都可以通过按 ALT 和带下划线的字母来将其选定。
暗边框表示默认命令按钮。任何时候按 ENTER 键都可选择带有暗边框的按钮。
按 ESC 键代表选择“取消”按钮(如果有)。
按空格键代表选择使用 TAB 键选定的控件。
空格键更改具有焦点的复选框的状态。键入助记键(如果可用)可将焦点移到复选框并更改其状态。
箭头键可在单选按钮、列表框、滑块、选项控件组或页选项卡组内移动焦点。
不能更改的项将无法通过按 TAB 键进行顺序访问。不可用的选项将以灰色显示。您既不能选择这些选项,也不能赋予其焦点。
虽然此处介绍的控件通常位于对话框中,但它们也会出现在其他环境中。两种情况下都使用相同的导航标准。